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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体育新闻1+1:数据都被“污染”环保怎么攻坚?

作者:admin 时间:2024-03-18 11:42:19 点击:

  中欧体育这个案件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且发生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准确真实,而且在(生态环境)部通报西安市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应该讲这个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深刻。

  山西省临汾市市长 刘予强:我们要正视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抓好整改。

  主持人 董倩:当环保没有达标的时候是改问题还是改数字,是想办法去治理污染,还是千方百计去在那些监测污染数据的仪器上做文章?8月6日,又有一起严重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被生态环境部点名了。

  8月7日,生态环境部官网显示,山西省临汾市的“AQI”,也就是空气污染指数,为120,级别为“轻度污染”。这个数据,应该来自于设置在临汾的六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

  针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生态环境部7日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6日,同样在生态环境部的官网上,引发舆论极大关注的,则是一份《生态环境部约谈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文件。在这份约2000字的文件中,一共列出了临汾市政府存在的三类工作失职问题:一是履行职责不力;二是不敏感、不警醒;三是工作严重失察。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 刘长根:这个案件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破坏事件,且发生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准确真实,而且在部里面通报西安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应该讲影响十分恶劣,教训也十分深刻。

  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说,今年3月底,生态环境部在检查中发现,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数据异常。经调查,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授意局办公室主任张烨和监测站聘用人员张永鹏,组织指使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从2017年4月至今年3月,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线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已经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的16人作出了判决。

  针对国控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出现如此严重的造假,生态环境部则是在8月6日,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约谈会上,临汾市长刘予强在责任书上签字,表示诚恳接受约谈,汲取教训,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事实上,近年来,关于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特别是针对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干扰甚至是违法犯罪,各地已经发生多起。比如2016年3月被查出的“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2018年1月宁夏石嘴山市环保局大楼变“冰雕”事件,而此次,山西临汾的数据造假,反映出来的问题,则更为严重。

  我们就发现干扰的手段专业性很强,他能够在两三分钟之内把采样头卸下来,然后做完他要做的事情再把它装回去,说明他手法很娴熟,做案人员的反侦察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因为我们从视频里看到的情况是,他基本上都是戴着口罩,或者戴着头套、口罩,脸都是遮住的,而且是背对着摄像头去操作的,他也知道摄像头的位置。通报还显示,在多起数据造假事件不断被查处,而且媒体大量报道相关案例的情况下,事实上,临汾市曾经有机会自己惩处造假行为。今年3月,山西省环保厅向临汾市通报案情发现数据异常,但是,临汾市当时,仅由公安机关将实施干扰个人拘留十日了事中欧体育。

  今年的3月,我们先后接到了两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反映临汾市部分国控环境空气系统监测站点,这个数据是异常的。人数多,时间长,而且6个国控站点一个都不放过,全部遭到了干扰。而如此高频率的数据修改,对环保监测,又会造成什么影响呢?

  它至少有三个恶劣影响,比如说我们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地方污染治理成效一个重要的依据,如果数据是假的那么它就会误导我们环境管理及决策;第二个它也会损害公众知情权,大家呼吸的空气,明明是污染的,但是它显示出来是良好的或者是轻度污染;第三个它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通报还指出:“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一年内扰近百次,成为犯罪分子自由出入的场所,特别是曾经出现报案并对有关人员实施过拘留的情况下,仍未引起重视,仍未落实职责,仍未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工作责任严重缺失。”

  所有六个国控站点,全部都受到了人为干扰,临汾市一共就有6个国控站点,所有6个国控站点全部都有非运维人员进入到采样平台。生态环境部表示,今后,他们会重点关注临汾,并在约谈中明确,临汾市下一步还要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大气环境严重污染问题,尤其是要以此案为鉴,开展治理,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整改落实情况需于9月30日前报送生态环境部。

  对于发生在临汾的这次空气质量监测的造假,那么生态环境部给出的定性是这样的。”这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教训深刻,影响恶劣”。那么他们在哪些方面犯的问题呢?是履职不力,再有一个对发现的问题不敏感中欧体育、不警醒,再有工作严重失察。请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的常纪文副所长,如果说是用手段造假,比如说喷水或者阻塞探测头,手段看起来都不是特别的高明,但是造假是不是就这么容易就能够完成?

  造假确实是比较容易的,首先第一个他进出这个场所比较容易,另外环保局工作人员配合完成监测工作的时候,有的配了钥匙,有的记下了密码,有的甚至是收买了监测站的运维人员。包括喷水、有的塞上棉花,都非常简单,所以现在造假在有一些地方还是比较容易的。

  这是技术问题,那接下来您看就这次生态环境部对于发生在临汾的空气质量监测造假,处罚的很严重,而且批评的用词也很严厉,但是如果我们对比一下的话,临汾犯的这个错,不是说它仅仅就是临汾在犯,像石嘴山也是往上面喷水去净化空气,其实犯的错误基本上是差不多的,那为什么生态环境部要对临汾,这回的用词如此的严厉?特殊性表现在什么地方?

  陕西西安去年处理的7名环境工作人员,做假的事情都是判处的有期徒刑,这回山西的6名人员全部追究刑事责任,他们都是生态环境部和公安部联合执行追责的,如果交给地方去处理可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生态环境部就觉得这回因为人数多,然后干扰的次数多,还有发红包的情节、性质特别恶劣,如果不予严重处罚很可能会在其他地方去效仿。为什么很多地方是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因为现在环保部门的人事权和财权仍然在地方党委和政府手里边,还得听地方的。在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的干部,在实际之中成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挡箭牌,我处分环保干部但是我还要用你,那么这个罪责呢因为上边任免不了你,所以在很多地方,所以这个追责它是不彻底的。如果改善完成之后,我认为情况会好一些。

  刚才也说到了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再看对于山西临汾的这个问题,几个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张烨还有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3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等等的一些处罚。那么他们的罪名都是一个叫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我们先不说它的量刑,您怎么看这个罪名?

  这个罪名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确确实实这个监察数据是由地方最后传达给生态环境部的,所以做假实际上也是影响了计算机的数据信息系统,但是实际上他的罪名和他的违法好像也不是太匹配的,所以我们既然以修改刑法,但刑法之中明确分离,扰乱监察数据罪还有篡改监测数据罪或者监测数据做假罪予以明确的规定,这样更好一些。

  再说这个量刑,把主犯量两年分别还有一年还有几个月,您怎么看这个量刑的长短。

  一般量刑往往分为主犯、从犯还有情节轻重等一些情况,那么主犯作为环保局的局长他是负有主要责任的,肯定量刑是最重的,因为他是指使办公室主任和其他人员去做假中欧体育,他量刑应该是最重的。

  该判的也判了,这个问题该说的也说了,那为什么在这种前提下还要去约谈临汾市的市长,您怎么看这种行为?

  因为在很多地方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看来,被追责的都是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些人认为他们是在替地方的党政领导在背黑锅,因为他是为了地方的发展在造假,所以要约谈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包括临汾市的市长,就是给地方党政领导敲警钟,如果你再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你再做假,下一步就要处理你们了。

  还有一个背景,就是在2017年的时候,实际上在山西省内,山西省和各地市政府主要的领导是签订了一个责任书,这个责任书是《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书》,为的是什么呢?就是要防范还有惩治在环保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那也就是说我已经签了字了,我不弄虚作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工作中我还要弄虚作假,我怎么去看待这种行为?

  去年2017年中办和国办联合下发一个文件,就是要求杜绝环境监测数据做假,那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他不是指的各级政府,还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引起重视,杜绝监测数据做假,那么你就说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去趁着抓这个事情,但是现在临汾是发生了,市级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的。

  我们现在今天着重说的是发生在山西临汾的环保监测数据做假,但是这种现象仅仅在临汾发生吗?在全国范围内这是不是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环境监测数据做假分为两类中欧体育,第一类是企业的环境监测数据做假,第二类是环保部门它的监测数据做假,那么企业的监测数据做假它是对抗环保部门的执法,那么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监测数据做假它是对抗上级部门的环境保护的考核。那么在党的十八大以前,确确实实很多地方造假是比较普遍的,那么十八大以后加强打击的力度应该实事求是的来说,那么做假上次数应该比原来要少得多,得到了很大的遏制。

  但是这一次山西之临汾的性质特别恶劣,新中国成立以来非常罕见的,16个人,数据达到50多次,然后干预将近一百次,所以性质非常恶劣,必须予以严厉的打击。所以生态环境部通报,我认为是必须的。

  好,谢谢常所长。刚才我们也说到山西临汾的市长被约谈,又一次被约谈了,那么用又一次这样的词语就说明他被约谈不是第一次,那么上一次又是因为什么呢?我们继续关注。打开临汾市人民政府网站,可以发现,市长“刘予强”近期“满满”的行程,多半和环保有关。

  刚刚过去的7月,从冬季清洁取暖座谈会、环保专题汇报会、污染防治专项审计会、环保督查“回头看”动员会、到一系列环境突击检查等等。各个现场,均有他在场。

  近年来,临汾,这座千年古都,却是死死地与环境污染绑在了一起。这一次,由于出现严重的空气数据造假犯罪,市长,又被“约谈”了。

  没有把工作做好、做到位,深感自责,深感辜负了生态环境部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对临汾的关心和支持。昨天的约谈,对于临汾可谓“不留情面”,而对于公众来说,却是震惊和反思:临汾的环保攻坚,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法治环境?

  违规倾倒工业废渣,大量污染农田,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汾河,严重威胁百姓生活,你能相信,这是一个拥有资产达45亿的上市公司所为吗?而且被举报多年得不到处理。 事实上,这也不是临汾市长刘予强第一次被约谈。2017年1月,临汾发生严重污染事件,不仅PM2.5、PM10双双爆表,危害更大的二氧化硫污染值,一度超过了1300微克每立方米,个别站点甚至达到1500微克每立方米,因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二氧化硫浓度长时间“爆表”,刘予强市长,被原环保部约谈。

  这一次的约谈,对我来讲教育很深,我也感到触动很大,作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我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危,要放在第一位。应该说,从2016年担任代市长,刘予强的环保压力,应该不小。而他第一次被约谈,履新临半年多。如今,从“二氧化硫”引发的酸雾事件,到“三维集团偷排”事件,再到这次严重的“数据造假”事件,临汾的环保攻坚,展示出的,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样本。

  我们要正视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抓好整改,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临汾的市长真的是不好当,一方面刚才我们也反复强调了临汾这么做,反复修改数据的确是蓄意的,的确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也得看到从临汾的GDP在全省的排名逐年下降这样一个事实也能够看到,临汾是在主动调整着自己的产业结构。但很明显在面对环保数据的时候,做的还不够,但问题是他们怎么做才能够去及时的,能够在环保上做出这个去满足国家提出的种种要求,我们继续连线常所长。常所长您看你比如说像临汾这样的城市,它的确是在努力,你比如说经济上它在全省的排名是逐渐下降。但是比如说国家提出来的种种环保的指标,可能对这样一个积弊很深、历史欠帐很多的城市来说,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就能改的,但是上面这个要求提出来了,我又不能不去满足,在这种情况下我会造假?你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对于临汾来说现在是经济的转型期,是环境污染防治的攻坚期,环境污染治理的基础任务重,加上经济、人才、科技支撑都不足,所以环境保护的成效是不太稳固的,那么现在中央是有要求,而且考核也很严格。有一些地方领导是害怕被追责,所以态度就不单纯了,采取做假的手段;如果说态度单纯一些,面对自己的问题,然后拿出整改方案和攻坚方案,我相信生态环境部还是会理解,还是会支持的。很多地方呢,我去调研发现按照中央的部署,勇敢的面对困难,补足短板,他也曾经遇到和山西临汾一样的问题。比方说山东的淄博,包括山东的赤水等等,他们也都是勇敢的面对问题,然后开展短期升级。但是有一些地方就造假,这个就是生态文明重视程度不足的表现,对于这个苗头必须予以治理。

  常所长您看我们再说一些建设性的一些建议,比如说像对于临汾这样的这种历史欠帐很多的城市,就是让它短期能够达到这样环保目标的话,有什么外力可以去帮助他实现这个目标,而不仅仅是要靠它自己。

  那么首先在山西经历过几次调研,我发现首先要进行一些产权的改革,很多地方的一些企业的老总都想自己来通过自己的努力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是不够的。而且现在产能的淘汰和策划,它是有条件的中欧体育。如果说一百万这么大规模,那么你再去,其实真想搞一百万的可能就不符合要求,所以需要国家鼓励那些中小企业去合并,通过股权改革的方式去合并,然后做大做强,发展经济同时也通过科技的提升来保持环境污染,这个在山西目前是迫切需要做的。

  那您看常所长怎么去解决这个造假的问题?因为数据造假谁都知道,这个监测数据就好像体检报告一样,它反映的是你身体的健康状况,但是你不去解决自己的健康问题,反而去解决数字问题谁都知道不对,但问题是他反复出现怎么解决?核心到底在哪儿?

  应该建立长效机制,我的建议:第一个是按照去年中办和国办出台的环境质量的改革文件,制定环境监测条例,目前监测的条例很老了,或者由生态环境部门与监察部门、纪检部门联合出台追责的规定,把这个改革的意见变成这个确确实实的可以发挥作用的规定,而且把追责的对象侧重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执行考核一票否决,如果你这个地方造假很严重那么你这个地方的环保,一年的考核全部就不合格。而且执行项目审批,你这个地方建设项目我都不给你批了。第二个刚才讲了就是修改刑法,明确规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罪,或者影响环境监测数据罪,让违法行为和罪名相匹配。

  非常感谢您常所长。其实污染数据不是敌人,污染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要把力气下在治理污染上,而不是修改数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