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欧体育官网!
10年专注环保设备研发制造 环保设备系统设计\制作\安装一条龙服务
全国咨询热线:400-123-4567
当前位置: 中欧体育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环境治理报道精选(九篇中欧体育)

作者:admin 时间:2023-12-15 04:01:56 点击:

  中欧体育我局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局专门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报道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宣传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班子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精心组织,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整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治理工作,提前策划宣传方案,把宣传报道作为全台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要求全台相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宣传报道,并按周报、月报制度按时报送整治宣传工作情况。二是广播电视台有关中心结合部门实际,通过编前会等形式及时就做好阶段性整治工作进行了究和安排部署,相对固定记者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联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并落实了设备和交通工具,确保了整治宣传的有效开展。

  全台在宣传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主题,突出提升环境、配套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增添环卫设备建设等重点工作,集中宣传报道了城市环境改造、乡镇容貌整治、五十百千示范工程、“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等活动。宣传报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新闻》、《新闻零距离》、《新闻连播》开辟了“整治城乡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实践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抓创建”、“除陋习树新风”等专栏,采用动态消息、人物专访、配发评论、深度报道和典型宣传等方式对整治活动各阶段工作进行了详细宣传。推出重点报道: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外地代表团考察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胡昌升节前暗访城乡环境综合整理,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塑造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蓬溪县大石镇群众踊跃参与环境治理,裙房卡口拆建顺利市民居住节节升级,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观音湖放水工作有关问题,我市督查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优美乡镇村庄建设情况,市城管执法局清除“牛皮癣”还城市美丽容颜,大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环保能力强,我市成功创建省级水保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南转盘:楼房换上“新外套”;宣传报道了各地开展治理“三乱”,如:街道社区文艺爱好者街头宣传治“三乱”,大英县强力治“三乱”等;报道了市委专题研究城郊接合部秸秆焚烧问题及整治动态;及时推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和有特色、有推广价值的乡镇、村庄和庭园的典型宣传等。电视《新闻零距离》和广电报《一周》专版,强化舆论监督,开设曝光台,刊播了“以街为市“三乱”严重规范管理环境有改善,“三乱”依然存在二十日起将受罚,移开石墩又种菜护城河堤两面受敌,今冬商务区垃圾满天飞,遗留车棚是去还是留,噪音污染市民健康的新型杀手,污水乱排放农田成荒地场,黑户菜场整顿难环境爱护靠大家,作坊违规炼油整改!破坏、污染饮用水源最高可处罚10万元”等舆论监督性新闻,对与整治工作不和谐的事件进行了披露和鞭挞。同时,全台还积极向中、省台选送典型宣传报道,进一步强化了外宣效果,共计播出新闻20余条,如《:治理城乡环境改变城乡面貌》,《:打造最宜人居最宜创新创业的城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市称号》《:除陋习治“三乱”》等。1-11月共计播出新闻宣传930余条。

  电视大型深度报道栏目《品读》播出专题节目《“治‘三乱’我参与”访谈》,节目中群众和主要嘉宾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叶长春面对面“众论”三乱治理,以公开的对话形式使“三乱”整治更加深入人心,用媒体的力量推动治理工作更加顺利高效开展。

  《广电报》用了2个专版,刊载了深度报道《探寻“低碳族”》,报道了眼下时兴的一些“低碳生活”方式,聚焦了低碳黑榜的个案,并链接了低碳生活的30条生活准则,来倡导绿色健康的低碳生活方式,在读者中引起较大反响。以《来自我市集中治理“三乱”的报告》为题,用2个整版,对我市治理“三乱”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报道了“三乱”处罚通告执行第一天的整理情况,曝光了“死角”现象,引导广大市民要自觉规范行为,提高素质,以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以《圣莲岛狂想曲》为题,用3个整版,汇集了广大市民对打造“圣莲岛”的独特见解,披露了市观音湖水上旅游产品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文章刊登后,进一步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观音湖、圣莲岛开发建设的广泛关注;发表评论《向“三乱”行为宣战》、《标本兼治“治三乱”》,倡导大家构筑三条防线,共同“三乱”等。

  电视对农节目《红土地》以“城市环境改善、乡村容貌整治和农村庭院建设”为宣传内容,特别推出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并进促和谐》系列报道5期。同时,以《河水润泽旱山村》、《群山葱茏民欢欣》、《生态蓬溪跃起川中》、《环境整治乡村美》等为题,报道了各区县环境治理进村社、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等整治工作专题节目40多期,着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电台直播栏目《百姓热线》,适时推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题,深入宣传整治活动的目标意义、举措经验等,积极为群众讲解整治相关知识和要求;对听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环保、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反映,促使问题在短期内得到了解决,并在节目中反馈了解决处理的结果,较好地发挥了媒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健康生活》、《87.8美丽新生活》等栏目增强策划,通过人物访谈、互动话题等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坚决革除陋习。

  按照市上统一要求,及时摄制完成了《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纪实》、《环境立市促跨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纪实)、《一座城市的美丽嬗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纪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曝光专题片》、《农贸市场变奏曲-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纪实》、《生态》等多部整治专题片,拍摄制作水平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各界的赞赏。

  在做好新闻和栏目宣传工作的同时,市广播电视台还以直录播的形式,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关注。电视集中人力、物力,对一些重大活动进行了直录播。电台大胆创新,自己设计采购组装了车载移动广播,出色完成了《全省市场整治流动现场会》、《全省现代农业推广会》、《全省林业工作会》、《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等重大活动的车载广播直播。我台还选派了多名优秀节目主持人,参与整治工作现场会,向参会人员详细解说我市整治举措、特色和成效,受到了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年新开通的广电网,发挥网络媒体优势,通过在线直播和点播等形式完整推出了广播、电视、广电报刊播的与整治相关的新闻和专题内容,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达委办发〔2008〕109号《**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行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对口联系乡镇、社区的通知》和达委办发〔2008〕179号《**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刮片督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广播电影电视作为全县第一媒体的实际,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挂包联系和宣传报道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努力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委主任*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具体牵头实施整个治理工作,形成了科室联动,全体职工齐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2、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明确时间、明确人员,每个星期日由各分管领导带队,与分管科室10人以上在*镇*街进行文明劝道和义务劳动。

  3、社区挂包联系到位。根据安排,*镇店子梁社区为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挂包联系点。一是在做好本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我局主动与*镇店子梁社区联系,一次性给予店子梁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挂包经费1.5万元;二是每周星期日,我局还派出大量的机关干部职工到社区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参加动员大会,进行大扫除和文明劝导活动;三是通过一段时间的挂包联系,目前店子梁社区辖区的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市容市貌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巷道、每一栋楼院都变得更加的干净、整洁、有序,而且,通过我局的挂包和带动,社区上下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变得更加踊跃,营造了全民参与中欧体育、共建共享的浓烈氛围。

  为切实宣传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共同打造新**县、新环境、新生活,县电视台强化宣传手段,开足马力,在全县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宣传声势。

  1、开设专题进行重点宣传。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员会后,我局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广播电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县电视台随即在《**县新闻》中开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美化我们的家园”专栏,高标准、高水平制作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片《川东明珠展新颜》。

  2、切实加强日常新闻宣传。在电视台连续播出一批公益广告、电视标语,每天播出至少两条以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报道,开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曝光台”,选择性地曝光一些典型违章违规案例,并对曝光后整改情况及时跟踪。同时对典型经验、周末大扫除集中清扫活动县领导和部门挂包落实情况、文明劝导员到岗情况、各方面群众反映,死角区域整治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报道,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3、努力实现宣传精品战略。在整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中,本台实行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每一个科室,每一个记者都明确了具体的宣传目标,努力加强办台宣传稿件的播出及节目上送工作,截止目前,本台共播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稿件500余条,上送市台播出350条,省台播出30条。

  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省公路条例》为依据,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公路管理养护“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的工作方针,围绕省政府城镇化建设发展目标及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总体要求,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公路交通环境“畅、安、舒、美”建设,把城乡环境整治与公路自身发展“完好”、“安全”、“畅通”结合起来,破解城镇化发展中的公路环境管理难题,消除非法占用利用或损坏公路设施行为,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和依法用路意识,提升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管路和行政为民的能力。用2年左右的时间,国省道用地内的经营、摊点、停放等“脏、乱、差”路段基本消除,县道及具有通道功能的乡道路容路貌明显提升,乡村道路路域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优质完成城乡环境整治深化公路路域环境建设任务。

  围绕普通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含新建、改建路段)路域环境,以整治穿城、过镇、进村路段为重点,以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集中整治影响城镇化建设的公路“脏、乱、差”问题,消除路面、用地、桥梁隐蔽部位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

  (一)净化乡村路段路面及用地行车环境。整治“乱占、乱堆、乱接、乱放”违法行为,重点提请地方政府取缔或迁移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国省道或具有通道功能的县乡道打谷晒粮,有效控制或清除影响区域环境及公路畅通的因素。

  (二)改善过村过镇路段路容路貌。整治“乱停、乱倒、乱画、乱摆”行为,重点会同地方政府通过修建辅道等措施实施机非分离,协助公安、城管等部门强化路面车辆停放、路外物品摆放管理,有效控制或清除影响城镇环境及车辆正常行驶的因素。

  (三)消除行车视线范围环境污染和干扰。整治“乱设、乱搭、乱建”违法行为,重点通过公路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路域范围非标设置、砂石经营、建材销售、废品收购、洗车修车涉路等经营行为,有效降低或减轻环境污染及行车干扰因素。

  (四)优化涉路施工作业路段建设环境。开展交通秩序、路面污染、土方扬尘、施工噪音整治,重点通过路政行政监督管理和教育引导,规范现场交通组织、建筑材料堆放、施工机械摆放、施工车辆运输、施工作业路段隔离行为,有效降低或减轻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及路段交通影响。

  本次整治省厅已于2013年11月启动,至2015年12月结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公路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具体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2013年11月—2014年1月)。2014年1月份,以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机构为主,开展并完成辖区普通国省道及县乡道路域环境现状与整治需求调查,按照“先干后支、先易后难、经济可能、技术可行”的原则,分别编制辖区普通国省道及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办法、整治计划及年度安排。市公路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向省厅报送所属各县(区)路域环境调查情况、整治办法、整治计划及年度安排。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4年2月—2015年5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思路和本指导意见的统一部署,以县(区)为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市局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其中属于交通(公路)职责范围的交叉搭接、穿越跨越、施工作业等整治项目,列入路政(养护、工程)日常管理进行整治,特别是新(改、扩)建的路段,路政部门必须提前介入进行控制。需要地方政府牵头及相关部门参与的整治项目,特别是国省道集镇路段隔离、乡村路段占道经营、过村路段道口归并、公路用地内垃圾箱拆除、公路沿线砂石(建材)市场清理等涉及多部门的管理难题,必须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度沟通协调,有条件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15年6月—2015年12月)。按照整一段(项)、成一段(项)、固化一段(项)的思路,凡已经完成整治的路段或项目(包括205国道示范创建路段)迅速进入常态管理,预防反弹甚至失控情形的发生。对照省政府城乡环境整治目标及公路路域环境建设标准,以县(区)为单位组织整治质量检查评估,整治漏项、问题反弹或质量不高的项目(路段)必须再整治,市局将组织国省道整治质量抽查验收。全面总结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成果,深度评估路域环境整治对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作用,提升交通运输部门的权威和地位。有重点地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社会效益宣传,加快成熟成功经验做法的提炼,逐步上升到管理制度或规范。加强焦点热点问题研究,破解公路路域环境建设难题。

  (一)提高认识。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深化路域环境建设,不但是赋予交通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公路交通自身发展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更是服务民生保障群众安全快速出行的迫切要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特别是相关领导,必须全面认识并正确把握整治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一方面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争取更多的关心支持,另一方面要正面引导干部职工克服畏难怕事心态及与我无关思想,迅速营造政府关心、部门支持、上下齐心的路域环境整治氛围。

  (二)精心组织。本次公路环境整治涉及全市所有普通国省道和县乡道,涉及层面多,整治任务重,历时时间长,工作难度大。各县(区)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成立政府领导牵头及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机构,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及责任部门,并参照本指导意见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在完成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周密可行的整治办法、实施计划和年度安排,并将具体任务和指标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三)严格考核。自2014年开始,市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交通目标,分解到市公路处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考核。

  按照市、县指示精神,结合本镇实际,重点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庭院及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道路设施等进行综合治理,并抓好日常保洁工作。彻底改变全镇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使全镇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

  (一)、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通过整治,使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主要道路沿线村道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垃圾残土、无污水、无残墙断壁、无柴草堆、粪肥堆和物料堆、无散养家禽、无残缺树木,使有碍观瞻的建筑、违建住宅、广告、牌匾得到有效整治。真正达到“干净、整洁、路畅、村绿”。重点做好以下地段的环境整治工作:

  1、做好徐连高速公路出入口及245省道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张庄村、汤庄村、牛山村、英疃村);

  2、做好323省道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牛山村、汤庄村、曹林村、东蔡村、西蔡村、张谷村);

  3、做好晶都大道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英疃村、贯庄村、望东村、望西村、湖西村);

  5、做好牛辰路、牛桃路、牛安路等道路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贯庄村、张谷村、曹林村等村);

  (二)、城区住宅小区及居民庭院环境整治。配合县市容环境指挥部、城管部门对辖区内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运,清理小广告、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实现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违章建筑、无垃圾积存。配合建设部门,加强物业住宅小区环境管理,取缔饲养禽畜、违章搭建、随意堆放装修垃圾、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做到小区环境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2日—4月25日)。各村要完成各自整治工作的摸底调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报镇“春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5月24日)。各村按照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要集中力量抓好主要整治任务的落实,尽快改变环境卫生面貌,创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

  (三)考核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28日)。镇党委、政府对整治工作将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同时,迎接县考核组对我镇整治工作的考核验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里成立“春雨”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各村(居)要成立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和居委主任负总责,要落实经费,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要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找好切入点,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下大气力抓好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镇“春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编发整治活动简报。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春雨”行动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面,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整治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按照重点治理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清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着力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整洁、文明、和谐、有序的城乡环境。

  (一)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社区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搞好街道、小巷卫生清理,集中治理社区内卫生死角;整治垃圾坑塘、排水沟渠;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行为;做好社区楼院卫生,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卫生观念。

  (二)主干线道路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公路主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杂草,治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规范沿路商户管理,对有碍观瞻的责令整改。

  (三)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进行区域责任划分,将每个区域的卫生落实到各单位、企业,分工负责。在此基础上,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存在的垃圾死角集中人力、物力进行清理;加强对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问题的综合整治,确保市容整洁。

  (四)商户占道经营治理。严禁占道经营和占道作业,对店外经营、作业严罚,对长期占道经营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五)企业单位环境治理。辖区内各企业要对厂区内外、进厂路及门前卫生进行全面清理,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

  (六)加快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健身活动场所、宣传栏、阅览室、公开栏等设施配套齐全,定期维护,书籍、宣传内容等及时更新。

  (七)完善内业资料。各社区要做好工作部署、会议记录、活动简报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收集资料,完善内容,规范装订,分类归档。

  (一)加强领导。成立临江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社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下派街道科级领导及街道干部包干社区,对所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帮扶和督查。

  (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及纸质印刷品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辖区内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畅、洁、舒、美、安”的总体要求,以整治公路沿线“脏、乱、差”为突破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条件,营造畅通、整洁、安全的公路通行环境。

  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道路畅通、整洁、安全。建设优美、畅达、便捷、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此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对象范围为全镇现有农村公路。农村公路总里程为58.5公里,其中:1条县道29.54公里、3条乡道26.01公里、2条村道2.95公里,重点整治区域是桥涵两侧、村屯过境段、公路用地和公路建设控制区路域范围。

  2.彻底清理占路经商现象,严禁在路基范围内种植人参、摆设摊床、堆放物品、设置仓库、牲口棚、厕所以及柴堆、草堆、粪堆(池)、土石堆、垃圾堆等障碍物。悬挂牌、匾、幌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设置。

  4.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泼洒污物,不得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保持路容整洁。

  6.严禁随意开挖路基、路面,已经开挖的要按照原设计标准恢复,并自觉到公路部门接受处理。

  形成有效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对治理工作的检查结果实行考核评比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排出名次,并通报考核评比结果。对组织得力、效果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效果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委会(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安排,村委会(社区)主任要亲自抓,切实抓出成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各村委会(社区)是本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村广播、LED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广泛宣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文明意识,努力营造公路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镇政府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各村年度目标考核。每半年和年终考核整治活动,对实施好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改后仍存在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的,要进行问责问效。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整治范围是:全市的尾矿库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化学品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抓好所辖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不到位,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虽经环保审批,擅自改变审批内容及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在用尾矿库超服务年限的;废弃尾矿库无人管理,停用尾矿库未实施闭库程序,尾矿、流失、扬尘现象较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中欧体育,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隐患的。

  整改要求: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要补办手续;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要立即申请环保验收;超服务年限的要进行闭库程序;废弃、停用尾矿库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及时覆土封存或绿化。

  整改时限: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超服务年限需闭库的要在1个月内完成;废弃、停用尾矿库要在1个月内完成闭库程序。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危废暂存场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未按环保要求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的;未按要求如实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的;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的。

  整改要求:危废暂存场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立即按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暂存场所;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要严格按照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严禁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帐的要立即建立相关台帐;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的要立即进行制定并拿出演练计划;要积极与安装厂家进行沟通,将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调试好并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要在2个月内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废暂存场;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及未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帐的要在1周内整改完成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未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的要在半个月内完成;重金属在线月底前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或未经环保验收的;审批后擅自改变审批内容的;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或未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未配备专业应急队伍的;生产装置、罐区周围无围堰、厂区未设置事故水收集池的;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

  整改要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经环保验收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审批内容的,要补办手续;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立即进行风险评估并报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批;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要立即制定并组织专家评审;未建设相关应急设施、应急事故池的要立即按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应急设施;无污染防治设施的要立即做出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工期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整改时限: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经环保验收、审批后擅自改变审批内容或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档案不完善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未建设相关应急设施应急事故池、无污染防治设施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不到位的;备用水源地和应急管理预案不到位的;保护区范围内违法排污的畜禽养殖业。要对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整改要求: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已建成的要限期拆除或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得留有废水排污口;对有污染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不能达标的责令搬迁或关闭;对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要进行规范整治,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取缔;对水源地保护区内果业农药、化肥使用量进行严格控制;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不到位、饮用水水源地无应急管理档案的要责令补充完整,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整改时限:需拆除设施、停止生产的要在2个月内整改完毕;无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不到位、无应急管理档案的要在1个月内整改完毕。

  (一)环保局:牵头组织此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验收、风险评估工作的审查、转报、验收工作。

  (二)各镇(街道、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察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清本辖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化工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并实施,确保整改到位;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对未经环保批复的项目不予立项。

  (五)安监局: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许可审批。负责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停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执照的收回工作。整改达到要求,经领导小组同意方可重新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矿山指挥部:负责选矿企业的选矿许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许可审批。

  (七)工商局:对未取得环评手续的企业,不予发放营业执照,负责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收回工作。整改达到要求,经领导小组同意方可重新发放营业执照。

  (八)经信局:负责指导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全面摸清所辖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九)水务局:负责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侵占、损坏河道,污染水体,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负责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十)农业局:负责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积极推广科学防治病虫害技术,引导果农使用低毒或无公害农药,提高农药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减少环境污染。

  (十一)畜牧局:负责指导畜禽养殖场进行科学养殖,推广应用废物综合利用技术;重点保护区内不得再审批养殖场,对已建的畜牧养殖场要进行改造,限期建设畜牧粪便中欧体育、废水的综合利用或无毒化处理设施,坚决杜绝粪便乱排滥放。

  (十四)公安局:负责查处严重破坏和污染环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好全市环境及饮用水安全。

  (十五)卫生局:负责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和检测工作,预防各类水性疾病的发生。

  (十六)林业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植被保护和执法监管,沿岸防护林的建造、管理。

  (十八)供电公司:负责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停企业的断电工作。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给企业恢复供电。

  (十九)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整治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给予曝光。

  (二十)金集团:负责所辖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所辖企业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全面摸清本辖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及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十一)中矿集团:负责所辖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全面摸清本辖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及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行业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13日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分工负责,集中整治阶段。各镇(街道、区)、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按照相关职责,负责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工作,定期对各镇(街道、区)监管企业进行抽查。各镇(街道、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执法情况要进行登记建档备案。市政府督查办将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各单位将集中整治阶段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25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总结阶段。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未做风险评估的、虽经环保审批,但未验收的、无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等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报请市政府给予关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整改情况将纳入年终对各镇(街道、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各单位将验收总结阶段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31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市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开展行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环境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以“水城、花城、商城、最佳生态休闲人居城”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力求真抓实干。各村要成立以书记挂帅,村民主任任组长,明确一名副职干部具体抓好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班子,着力打造“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人居风貌,进一步提升我街道主城区的品位和形象。

  重点开展“四容四貌”四个方面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包括镇容镇貌、村容村貌、厂容厂貌、店容店貌。镇容镇貌以全速融入中心城区为目标,重点加强对埭路、永方路的绿化改造;埭路镇区段要按照“洁、齐、美”的要求,对沿街两侧商业分布进行合理规划和调整,对店容店貌、店外店、摊外摊、车辆停放等进行综合整治,巩固和提升主要街道的品位和形象。村容村貌以制止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为重点,按照整治新标准,开展主干道沿线立面粉刷工作,取缔废品回收点,清理门前屋后的堆放物,改建新建垃圾箱和公共厕所,做到河道净洁,注重水边河岸绿化,实现“家在绿中,人在花中”的居住环境。厂容厂貌以植绿种花为重点,加强内部的自我管理,做到厂内整洁有序,厂外美化绿化,垃圾管理到位。店容店貌整治方面,各村应自行确定一条对集中的开店路段,着重进行环境的综合整治以及店招店牌、店外店、摊外摊和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有条件的村可以考虑制作统一的店招店牌和霓虹灯中欧体育,打造环境建设新亮点。

  对村容村貌的验收考核,各村应根据整治进度向街道申报,由街道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平时由街道城管中队对各村的整治进度、整治标准进行检查督促,街道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分上、下半年两次对各村整治状况组织人员进行考评,上述验收考核情况,街道将以通报形式予以告知,并公示张贴。

  对厂容厂貌的验收,由各村组织人员按标准进行验收,并在村公示栏内以小红旗等形式进行公示,街道进行抽查。

  对店容店貌的验收考核,平时由街道城管中队每月考核一次,街道结合村容村貌考核时一并考核。

  街道要求,“四容四貌”综合整治工作年12月31日前要全部整治到位,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全街道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所在村全面负责属地管理的办法,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定保洁户数、保洁面积,明确保洁要求,责任到人。实行清扫与巡视保洁结合,全天候保洁,质量与报酬直接挂钩。健全考核机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抽查和考核,对于没有达到考核要求的,要减扣报酬;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于工作马虎的予以辞退。各村应建立健全各类考评台帐。

  按照“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高邮”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扬州市公路环境综合管理办法》、《扬州市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考核验收标准》、《高邮市政府关于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按照“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整治全市公路环境,基本实现“三无五化”,即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直接影响安全和景观的违法搭建、无新增公路违法建设、公路用地范围内无违法占用和堆放;公路路面平整化、路肩整洁化、边沟畅通化、边坡稳定化、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推进我市公路环境的明显改变和提高,实现“畅、洁、绿、美、安”,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交通保障。

  围绕“公路环境意识大提高、组织力度大提高、管理水平大提高、整治效果大提高”的总体目标,动真碰硬,大规模开展“拆、清、整、管”行动。

  (一)加大拆除力度。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特别是公路平交道口、弯道内侧妨碍安全和严重影响景观形象的各类违法搭建,拆除公路两侧影响交通视线、影响景观的户外广告、非公路标牌等,拆除不符合规定的道口,拆除公路沿线设置的非公路交通标志。

  (二)加大清除力度。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放、打谷晒场、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拉乱挂,清理车辆占道进行水产品交易等各类马路市场,规范公路两边商业摊点、修车点、洗车点、水产品交易点的经营行为;扶正、清理公路沿线歪斜或废旧电力杆线。

  (三)加大修整力度。修整破损标志标线和标牌;破损安全隔栏;不齐全的桥梁栏杆;调整不准确、不齐全的公路交通标志,褪色上锈的标志,标志杆歪斜损坏的进行维修更换。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要进一步整平,整治清理边沟,整治不稳定边坡,补植公路绿化,对公路两边行道树进行补缺修整,清除路面杂草、杂物等,对公路进行美化、绿化,达到整洁、顺畅。

  (四)加大管理力度。公安、交通、水务、建设、土地、工商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整治公路违法设摊、打谷晒场、违法堆放及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路沿线经商业主的《营业执照》和集贸市场的《市场登记证》要依法严格控制,并加强规范和管理。建设、土地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把好公路两侧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关,控制公路两边的建设行为;严格审查城镇和村庄规划,防止在编制或修编总体规划时向公路两边扩展,把公路变成新的街道。交通部门要加强巡查处治和日常路政管理,把握重点,因地制宜,杜绝马路市场、路边堆积物,擅自搭建、设置非标等现象反弹。乡镇人民政府不仅要抓好乡村公路日常管理,也要积极参与辖区内省道、县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好源头管理和组织协调,形成严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邮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王正年任组长,市交通局局长曹叶林为副组长,市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水务局、农林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广电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曹叶林,副主任为陈祥、姚军,办公室成员有王清标、李久强、陆加忠、孙晓震、王宏华、管生海、周惟,办公室设在市公路站,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

  活动的组织工作在高邮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督促、检查、指导考核工作,确保整治实效。乡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实施,由市公安、交通、水务、建设、国土、农林、工商等部门配合综合执法;国道、省道中欧体育、县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相关管理部门与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全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年活动,采取乡镇自查与市检查相结合,相关职能部门与乡镇会战相结合,治理整顿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和长期治理相结合。分为三个阶段:

  由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市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督导;建立部门、乡镇、村三级责任体系,一级抓好一级,层层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工作目标之中,抽调得力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及时动员和部署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明确整治范围、整治任务、整治标准,组织制订详细可行的整治方案,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简报等,大造舆论声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整治公路环境的必要性,提高全社会公路环境意识。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按照“公路环境意识大提高、组织力度大提高、管理水平大提高、整治效果大提高”的目标和“三无五化”的要求,在完善方案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上下结合,突出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大规模地组织整治行动,形成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促进公路环境大改变、大提升。

  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督查,推广先进经验,对整治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并根据需要组织综合会战;9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整治验收情况,严明整治工作标准,组织先行自查自验;10月底前,对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及时反馈信息;11月,对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年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报送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将根据公路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对整治工作组织统一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