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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立体声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中欧体育布会

作者:admin 时间:2024-10-15 14:04:54 点击:

  中欧体育7月23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了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赖长浩,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刘足根,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邹新,介绍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提问,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江剑平主持发布会。

  习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当前,农村环境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赖长浩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先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刘足根先生,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邹新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提问。

  2019年6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3.8%,优良天数比例为92.1%,较去年同期上升6.0个百分点。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南昌市、赣州市和抚州市并列第二,萍乡市第五,新余市、吉安市并列第六,九江市第八,鹰潭市、宜春市和上饶市并列第九。

  于都县等109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备注:全省111个县(市、区),含红谷滩新区、庐陵新区以及9个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的依次为:于都县、会昌县、瑞金市、靖安县,崇仁县、安远县、南城县、进贤县,全南县、寻乌县、井冈山市、黎川县、南丰县、宜黄县(排名并列一并列入)。

  2019年6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6%;主要河流中,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仙女湖及其它湖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柘林湖水质为优。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4.4%,高于我省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84.0%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2%;“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5.5%;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3%,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

  2019年6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1:鹰潭市;2:景德镇市;3:九江市;4:上饶市;5:吉安市;6:赣州市;7:南昌市;8:萍乡市;9:宜春市;10:抚州市;11:新余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直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今年5月20日至22日,习视察江西时强调,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视察江西中央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刘奇书记、炼红省长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本月8-9日省政府在抚州市召开了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易炼红省长出席会议,就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当前,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正在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在今年1月24日的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上明确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突出短板,必须加大工作力度,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强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事关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良好开局”。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从2019年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转由生态环境部门主抓,我厅随即将该项工作纳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30个专项行动之一来重点推进,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江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出台了《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先后召开全省农村生态环境工作会议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调度会,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放在心上的高度自觉、扛在肩上的使命担当、抓在手上的坚定行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为民高度,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同推进乡村振兴。

  我省农业人口占比相对较大,农村地域面积相对广阔、山区多,局部区域地形、地势变化大,村民居住点多且分散,整体而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薄弱。

  1、全面摸清家底。5月23日,会同省住建厅和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数量、处理规模、处理工艺、配套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及治理成效和是否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梳理分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可复制的运营模式及管理思路。根据各地上报数据初步统计,我省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12座,其中2708座运行正常。

  2、制定标准规范。针对当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由于缺少相应的标准、规范的指导而导致技术选用不规范、处理效果难以保证、监督管理难以开展等问题,我厅在深入现场调研、采样监测,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制定了《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类确定了水污染物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等内容。该标准已于7月17日发布,9月1日正式实施。为配套《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我厅正在起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农村新居排水系统设计与建设技术规范、治理工程验收技术规范、管理与维护技术规范等,用于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和技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行。

  3、推进综合整治。我厅将今年需完成的80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相关县(市、区),明确要求各地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加以推进,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与改厕工作衔接起来,优先选择已完成或正在开展卫生改厕的行政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测,督促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逐月调度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截止6月底,全省已完成12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积极争取资金。我厅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2019年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069亿元,重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组织各设区市共向生态环境部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3个,计划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588座。

  5、实施绩效评估。5月26日,我厅商省财政厅印发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效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对2008-2018年间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据初步统计,截止2018年底,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311座(500m3/d以下规模),已建成1140座,在建171座;已建成的1140座中,959座正常运行,162座非正常运行,19座试运行。

  6、开展专项督导。6月22-26日,我厅组织7个组共21人,对11个设区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调研,现场核实各地上报的已建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进展的线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正在梳理分析各组发现的好做法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同时,结合《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即将出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等,筛选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用技术和治理模式,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整改。

  距完成中央确定的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目标,只剩18个月。现阶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有“五重五轻”:

  一是重建设轻管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在项目建设上,对后期的运维管护重视不够,设施运行一段时间后污水治理又变回样。

  二是重视觉轻实用。一些地方简单套用外地一体化治理设施和模式,未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技术,导致设施“水土不服”,花了钱、做了事,但得不到群众的充分认可。

  三是重设施轻配套。一些地方设施配套管网不完善,导致进水量偏少、COD浓度和运行负荷率偏低等问题,部分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存在“晒太阳”或应景运转等现象。

  四是重规模轻细节。一些地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规模以户籍而不是以实际人数测算,导致设计容量过大,造成设施“吃不饱”。

  五是重政府轻群众。一些地方不注重发动群众参与,对群众宣传教育引导不到位,污水乱泼乱排的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正处于“连点成线、拓线扩面、梯次推进”的关键阶段,我们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久久为功”的韧劲,以担当、碰硬的作风重点做好以下6项工作:

  1、坚持规划先行。在坚持多规合一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加快制定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做好与农村改厕和污水管网建设的衔接,逐步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切实发挥规划指导建设、优化布局的作用。

  2、强化分类治理。结合《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农村实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勿贪大求全、解决有无”原则,坚持集中与分散结合中欧体育、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结合,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特点的治理模式,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治理技术。

  3、探索长效机制。学习浙江等地区先进做法,逐步建立县级政府统筹协调、乡镇负责实施、村级组织具体落实、农户主动参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服务“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长久发挥作用。

  4、推进试点示范。选择2-3个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选择2个县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探索经验做法,实现以点代面,以星火燎原之势,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使“一处美”变为“处处美”。

  5、纳入环保督查。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为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的重要内容,督促市县乡党委政府落实责任,确保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载体,并采用通俗易懂、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近年来,我省持续贯彻落实习等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打牢基础、健全体系、严守底线、防控风险、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着力建设“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下面,我主要围绕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将净土保卫攻坚战列为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之一来强力推进。刘奇书记、炼红省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凡是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关键环节亲自协调。今年1月份,我省调整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双主任”,设立了包括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在内的10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土壤污染防治委员会第一主任。召开了2次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全面部署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和30个专项行动,其中,净土攻坚战包括危险废物处置等4个专项行动,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基本匹配,工业危险废物年总处置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医疗危废得到规范化处置;

  二是我厅牵头成立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协调督导组”,从省直有关单位抽调17人在我厅集中办公,专门从事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的指导、督促及协调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突出问题纳入了督导范围;

  三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全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检(监)测鉴定工作通知》《江西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

  一是针对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规划明确了以合理布局建设区域综合性处置中心为主导、以鼓励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处置能力为辅助、以强制个别产生量特别大的特殊企业自行处置为补充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我厅多次召开推进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专题会议,先后印发《推进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会议纪要的通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的通知》,按月、季度进行进展情况调度和现场调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0个已建成投产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处置能力达36.2万吨/年。其中中欧体育,焚烧处置能力6.9万吨/年,物化处置能力2.05万吨/年,填埋处置能力8.75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18.5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3.16万吨/年。初步形成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特色园区分类处置、企业自行处置的三级网络,基本能够满足我省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完善,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覆盖了省、市、县环保部门和企业,对危险废物“产废—转移—处置利用”进行全过程管理,集实时监控、业务流转、数据共享、预测预警和科学决策为一体。截至目前,已有约3700家企业入驻,平台已备案近6000份管理计划,生成、流转电子转移联单6万多份,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放管服”带来的各项便利,有效提升了监管水平和效果。

  一是开展全省危废经营单位管理专项检查。今年6月份,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对省内4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了整改要求及处理措施,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防范环境风险。

  二是持续开展“清废行动”。按照“清理、溯源、处罚、追责”的标准,认真完成了固废危废大排查、“清废行动2018”等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今年又深入开展“清废行动2019”,遏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频发态势。目前,我厅正督促各设区市对生态环境部交办我省的4批422个疑似点位开展现场核实工作,并通过“清废行动2019”APP上报国家。

  三是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综合执法检查。对长江江西段及赣江干流沿岸的25个县(市、区)开展了危险废物、化工园区污染等十个方面的综合执法检查。目前,检查发现的107个固废危废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28个突出问题实行省级挂牌督办。

  四是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我厅会同省住建厅对省内7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焚烧炉渣和焚烧飞灰分类收集处置等十个方面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目前,检查发现的4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是开展涉铊行业企业专项检查。针对企业瓦斯灰管理不善导致湘赣两省省界断面水质铊浓度异常情况,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及涉铊行业排查整治,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了整改。

  一是指导瑞金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在部领导关心下,今年5月我省瑞金市列入试点。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我厅指导瑞金市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方案,已初步编制完成。

  二是指导南昌市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为解决高校、科研院所及园区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难、委托处置成本高等突出问题,我厅指导南昌市率先建设汽车维修行业及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场所(试点),集中收储南昌市范围内汽车维修行业各类别危险废物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产生且自愿委托的危险废物,切实解决汽车维修行业及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难、费用高等突出问题,拓宽处置利用途径,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三是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我省作为国家试点省份之一,印发了《江西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已有15家企业向我厅提出申请纳入试点。力争2020年底前,全省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达到40%以上,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四是推动钨渣危险废物实施豁免管理。在生态环境部指导和省厅领导推动下,我省钨渣处置难的问题有了突破性进展,生态环境部同意我省开展钨渣“点对点”处置豁免管理。根据要求,正组织编制《钨行业冶炼废渣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协调、配合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探索钨冶炼废渣豁免管理技术规范,支持赣南原中央苏区经济发展。

  (一)产废底数不清,监管目前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固废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监管能力薄弱,导致我们对全省产废情况底数不清,指导、统筹布局危废处置能力建设缺乏基础支撑。监管不到位,导致有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不到位、危废管理不规范、经营情况申报不实等问题。

  全省现有医废处置能力不足,特别是九江、赣州、吉安、宜春等地域广中欧体育、人口多的设区市存在缺口。

  大部分地市医废处置工艺存在局限性,对化学性、药物性废物无法处理,造成收集、处置类别未做到全覆盖。

  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借助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及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全面开展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摸底调查,为科学指导、统筹布局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一是联合省卫计委,近期组织对全省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医疗废物处置不利的设区市督促其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及水平,建立医疗废物类别全覆盖收集、处置体系;

  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公开曝光,强化监管。

  二是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决策部署,从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建设及应用、规范审批流程、加大公开力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许可工作效率,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积极配合做好《固废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研究修订《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行政审批规程》,持续完善制度建设。

  最后,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继续关心、关注江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和监督,增加各级政府及企业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利用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

  南昌晚报记者:赖长浩处长,您能具体说说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以及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的区别吗?

  赖长浩: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指农村居民在生活和家庭养殖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冲厕、洗涤中欧体育、洗浴和厨房排水等。农村生活污水具有排放点数量多、分布面积广且分散的特点,排放具有间歇性、随机性等特点,农村污水量明显低于城镇,污水污染物浓度也低于城镇。一般采用生化处理加生态处理方式,如A/O+人工湿地等,处理后的污水要尽量考虑回用要求,与当地的生态农业相结合,形成污水回用与再利用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污水的无害化和资源化。与此对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具有设计工艺相对简单,占地面积小,数量众多且分散布局,处理规模小,排放水量较小、呈不连续状态等“小而散”的特点。由于我国农村分布总体呈三种分布特点:单户分散、乡镇村落集中分布、临近城区分布,对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也就分为三种类型——分散处理模式、村落集中处理模式、纳入城镇排水管网模式。

  城镇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城镇家庭、机关、商业以及城市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因此生活污水的污染物经常是五花八门的。其来源的广泛性和必然性也使得在污水处理上面临着区域性倾向。城镇污水由城市排水管网汇集并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城镇污水处理通常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法,从处理程度上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最大的不同点:城镇具有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因此其可以建立大型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较为先进的工艺以达到较高的处理目标,且由于采用了集中处理的方法,污水处理的成本也大大降低。

  江西晨报记者:刘足根院长您好,近日,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否请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该项标准?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刘足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习强调,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江西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求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成功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力有序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赣环土壤〔2019〕6号)工作安排,针对目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差异大、尾水排放标准选用不统一、环境监管无依据等问题,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

  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在标准体系中存在“空白”,现阶段尾水排放大多参照城镇标准执行,但是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特征、技术经济条件与城镇不同,执行城镇标准并不符合农村生活污水的实际特征。本次发布的《标准》相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基本控制项目有所减少,只涉及7项控制指标,指标限值上也更符合农村排水特点。本标准的制定将有效补充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相关国家标准的空缺,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也为下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提供了依据,对于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有重大意义。

  网易记者:赖长浩处长,7月8日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农业农村部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能否介绍下生态环境部门下步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赖长浩:该项工作是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狠抓污水垃圾、畜禽粪污、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

  治理黑臭水体的工作主要分为“摸清底数-试点示范-全面完成”三个阶段。国家制定的时间节点是:到2020年,建立规章制度,完成排查,启动试点示范。到2025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35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我省计划今年选取2个县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大致的治理思路是:

  1、控源截污。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加强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健康养殖、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治理6个方面。

  2、清淤疏浚。在对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合理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清淤底泥严格按照性质进行妥善处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3、水体净化。结合我省水资源丰富的实际状况,因地制宜推动水体水系连通,增强沟渠、河道、池塘等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

  一是借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结合各地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治提升,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力争9月前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达到约40万吨/年,确保全省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开展危废经营企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企业专项检查,强化监管,防范环境风险。根据对危废经营企业排查情况,对存在问题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暂停其危废转入,化解环境风险隐患;督促医疗废物处置不利的设区市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及水平,持续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类别全覆盖收集、处置体系,逐步解决医废处置工艺存在局限性,对化学性、药物性废物无法处理,导致收集、处置类别未做到全覆盖的问题;

  三是针对部分产废量小的企业普遍反映的“难以找到合适的处置单位”“处置成本过高”等问题,推动我省开展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暂存试点工作,解决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难、转运难、处置成本高等突出问题中欧体育,目前正在开展该项工作;

  四是调查研究2018年省内危废经营企业危废跨省转移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以管控环境风险为目标,持续优化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应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中国小康网记者:据了解,目前,各地都在围绕互联网+、生态环境大数据开展环境信息化建设,邹新主任您能和我们介绍一下我省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运行现状吗?

  邹新:2017年12月,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初步实现了网上办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申报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月报和年报,全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初见成效。尤其是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业务,之前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办理流程复杂,耗时冗长,一直是众多涉废企业头疼的问题。现在我们平台作为国家率先完成跨省转移电子联单的危废管理自建系统,为危险废物产废企业和经营企业减轻负担的同时,也为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了便捷、翔实的数据支撑。根据省内某些企业反映,以前申报、修改材料要来回跑环保局,现在动动鼠标就可以提交材料、更新数据,环保局工作人员线上审核一小时搞定,能够节省很多时间。据统计,目前平台已有约3700家企业入驻,已备案近6000份管理计划,生成、流转电子转移联单6万多份,这意味着企业少跑生态环境部门办事12万多次,同时,环保系统人员工作效率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决策部署,从完善监管平台建设及应用、规范审批流程、加大公开力度等多方面入手,积极稳妥推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等业务网上审批办理,努力实现“数据网上走、企业不跑腿”和“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持续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

  江剑平: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赖长浩处长、邹寒山处长、刘足根院长、邹新主任,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江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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